建中教育

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题库 > 正文

2021年一造工程计价-精华考点——第四章 建设项目发承包阶段合同价款的约定

2021-10-12 16:28:20 来源:建中教育 阅读:553

第四章 建设项目发承包阶段合同价款的约定

1、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9 项):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当未进行资格预审时,招标文件中应包括招标公告。当采 用邀请招标,或者采用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时,招标文件中应包括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 格式;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编制依据

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编制

4、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是应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项目和相应数 量的清单。工程 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发 包人对工程管理要求等都直接影响到其具体内容。 

 

5、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规定

6、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

7、综合单价的组价过程: 

(1)依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按照工程所在地区颁发的计价定额的规定,确定所 组价的定额项目名称,并计算出相应的工程量; 

(2)依据工程造价政策规定或工程造价信息确定其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单价; 

(3)在考虑风险因素确定管理費率和利润率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计算出所组价定额项目的

16 合价; 

(4)将若干项所组价的定额项目合价相加除以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便得到工程量清单项 目综合单价。对于未计价材料费(包括暂估单价的材料费)应计入综合单价。 

8、综合单价中的风险因素: 

(1)技术难度较大和管理复杂的项目,可考虑一定的风险费用纳入到综合单价中; 

(2)工程设备、材料价格的市场风险,考虑一定率值的风险费用,纳入到综合单价中; 

(3)税金、规费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风险和人工单价。 

9、询价

 微信截图_20211012165145.png

10、复核工程量

 (1)目的:①得到复核后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之间的差距,从而考虑相应的投 标策略,决定报价尺度;②根据工程量 的大小采取合适的施工方法,选择适用、经济的施工 机具设备、投入使用相应的劳动力数量等。 

(2)注意:①计算主要清单工程量,复核工程量清单。按一定的顺序进行,避免漏算或重算; 划分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与“清单计价规范”一致。②复核工程量的目的不是修改工程量清单, 即使有误,投标人也不能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对工程量清单存在的 错误,可以向招 标人提出,由招标人统一修改并把修改情况通知所有投标人。③针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遗 漏或错误,是否向招 标人提出修改意见取决于投标策略。投标人可以运用一些报价的技巧提 高报价的质量,争取在中标后能获得更大的收益。④通过工程 量计算复核还能准确地确定订 货及采购物资的数量,防止超量或少购。 

11、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和内容 

(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编制:确定综合单价计算,是最主要的内容。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考虑风险费用) 

(2)工程施工阶段的风险宜采用如下分摊原则 

(3)综合单价确定的步骤和方法

(4)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编制

(5)投标报价的汇总。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当与组成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 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相一致,即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 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 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12、投标文件编制时应遵循的规定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14、联合体标投需遵循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 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书。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 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 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 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5、串通投标

 

16、清标工作主要包含下列内容: (1)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2)错漏项分析;(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 合理性 分析;(4)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分析,以及其中不可竞争性费用的正确分 析;(5)其他项目清单完整性和合理性分析;(6)不平衡报价分析;(7)暂列金额、暂估 价正确性复核;(8)总价与合价的算术性复核及修正建议;(9)其他应分析和澄清的问题。 

17、初步评审标准

 

18、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但是澄清、说 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和补正包括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 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 和错误。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9、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 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被否决。①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总价金额与依据 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 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经初步评审后否决投标的情况: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②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③投 标人不符合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④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⑤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更高投标限价;⑥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 应;⑦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1、详细评审标准与方法

22、公示中标候选人

(1)公示范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公示,其他招标项目是否公示中标候选人由招 标人自主决定。 

(2)公示时间: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3)公示内容:中标候选人全部名单及排名,对有业绩信誉条件的项目,还包括资格条件或业 绩信誉 况,一并公示,但不含投标人的各评分要素的得分情况。 

(4)异议处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 标活动。 

23、确定中标人 

(1)除招标文件中特别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应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提交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应当不 超过 3 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 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査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 违法行为等情形, 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依 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 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24、履约担保

(1)时间:签合同前。(2)金额:履约保证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3)形式:现金、 支票、汇票、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 书。(4)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人主 要义务履行完毕止。(5)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 约担保的,招标人应 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中标后的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 收证书前一直有效。 

25、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 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的格式、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其他。 

26、国际竞争性招标:合同谈判并不是重新谈判投标价格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价格不 容谈判。有些技术性或商务性的问题可以通过谈判确定。也不得要求投标人承担额外的任务。

建中教育在线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