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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造管理-精华考点——第六章 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

2021-10-14 10:56:58 来源:建中教育 阅读:666

第六章 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

考点1:工程项目策划

(一)工程项目策划的主要内容

(二)工程项目财务评价与国民经济评价的区别

(三)工程项目经济评价方法

(四)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有无对比”原则

2.效益与费用计算口径对应一致的原则

3.收益与风险权衡的原则 

4.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的原则 

5.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以动态分析为主的原则 

考点2:工程项目财务分析 

(一)财务评价的基本参数主要内容

(二)财务分析三能力

(三)经营性项目的财务分析主要内容

考点3:工程项目经济分析 

(一)经济分析的范围 

1.具有垄断特征的项目;2.产出具有公共产品特征的项目;3.外部效果显著的项目;4.资源开发项目;5. 涉及经济安全的项目;6.受过度行政干预的项目。 

(二)经济分析的种类及要点

(三)经济分析的指标体系

考点4:工程项目经济评价报表体系

(一)投资方案现金流量表的主要作用

(二)投资方案现金流量表的主要内容

(三)投资方案现金流量表的构成要素

总成本费用=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其他费用+折旧费+摊销费+财务费用(利 息支出)+其他费用 

考点5:施工招标策划 

(一)施工标段划分

(二)合同计价方式特点

(三)合同类型的选择

建设规模大且技术复杂的项目,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细而明确,则可选择总价合同。 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出入时,应优先选择单价合同。 只完成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不够明确时,则可选择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新技术、新工艺,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应选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一些紧急工程(如灾后恢复工程等),选择成本加酬金合同较为合适。 

考点6: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通用合同条款同时适用于单价合同和总价合 同。

(二)合同价格和费用

(三)涉及费用的主要条款

(四)工期问题、质量问题、材料设备问题的处理原则

(五)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发包人在收到承 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56 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 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 

(六)缺陷责任与保修

(七)不可抗力

【提示】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 

(八)争议评审——自愿,不满意仍可仲裁或诉讼

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的 28 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

争议评审组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人评审申请报告副本后的 28 天内,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答辩报告, 并附证明材料。 

争议评审组在收到合同双方报告后的 14 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 

在调查会结束后的 14 天内,争议评审组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公正的评审,作出书面 评审意见,并说明理由。 

在争议评审期间,争议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 

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 天内将仲裁 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 

考点7:施工成本管理方法 

(一)成本管理方法归纳总结

(二)成本控制

(三)成本核算

考点8: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

(一)工程变更的范围与程序

(二)工程索赔的分类

(三)施工单位的索赔程序

施工承包单位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 向通知书,并说明发 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施工承包单位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 28 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 

考点9:偏差产生的原因及控制措施 

(一)偏差产生原因

(二)费用偏差纠正措施

考点10: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与返还 

(一)质保金及缺陷责任期

(二)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三)缺陷责任的承担

在缺陷责任期内,无论何方的原因造成质量缺陷,均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修复,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因施工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缺陷,施工承包单位应承担修复和查验费用 

因非施工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缺陷(建设单位、其它主体,不可抗力等原因),均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 (支付施工单位费用及利润,再追究真正的责任方) 

【注意】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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